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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狱里的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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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守所和监狱生活有啥不同

首先你要知道,大多数罪犯判刑之前,是关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里,而且已经关了最少半年了。这时候你也不叫罪犯,叫犯罪嫌疑人。你在看守所里的半年,已经基本完成了对失去自由,以及大约要失去多久自由的心理建设。

第二,关于监狱的管理。

武警只负责外围的警戒,除了一些大检查,内监区都不会进。监狱现在归司法系统管,里面的狱警属于正式的警察,公务员。两家就是互相配合的关系。

第三,比较监狱和看守所的生存环境。

嫌疑人在看守所里,比在监狱痛苦一些,因为外出放风的时间,比在监狱少很多,很多看守所也没烟抽,基本90%时间,都是关在监舍里,无聊到死,吃了睡,睡了吃。

监狱有很多劳动,让你在劳动中,活得不那么无聊。烟基本随便了,而且根据劳动表现得到加分,成为减刑的依据,多少让你有奋斗目标。

大多数嫌疑人对自己犯的罪没有争议的,都是盼着检察院快起诉,法院快判,判了好上山的。

第四,犯人到监狱的过程,前期的拘留。

起诉就不罗嗦了,有兴趣自己网上搜一下,直接说一个案子到了法院开庭环节,法院开庭判决你以后,有个10天等你决定上诉与否,上诉又继续在看守所呆到二审开庭,然后再判多久。

判决以后,法院会给你发执行的通知。看守所根据你的刑期,在一个月内,把你投送到各个对口的监狱。

在看守所渡过的日子,是要折抵刑期的,从拘留进看守所那天开始算,如果判1年,并且已经在看守所呆了半年,那就只有剩下半年刑期了,送到监狱半年就释放了,以前关系如果好,能够留所服刑,就是在看守所呆到刑期结束。留所服刑就很爽了,基本上都可以在内监区较自由的活动,帮着看守所做些杂事。

去年新规定,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的,都要交到监狱了。留所服刑就少很多了。

这个扯远了。也就算是给大家涨点知识吧。

所以回到问题,判5年第一天的监狱生活,这个问题很不严谨,判的那天基本你在看守所,被法院的法警提去法院开庭,然后再把你送回看守所,判5年的第一天,你一定是在看守所,没在监狱。

如果你问题是,失去自由的第一天,你也是在看守所拘留的第一天。

如果你是问被判了5年,知道这一结果以后,你的内心的感悟什么的话,其实也没什么,如我前面所说,这时候你已在看守所关了半年了,这半年里,你一天无所事事,你开始会后悔这东窗事发,哪些漏洞没做好;然后你如果有责任感,你也就担心父母,妻儿,情妇等等。再如果素质高些,会思考下人生、理想,想想出来以后怎么怎么活,怎么挣钱。

5年不算太长,10也能扛,20年什么的,你才会觉得,靠这辈子基本就完了。但还好。最能引发思考的,还是死刑的,判了基本都上诉。

我这有一个,30公斤冰毒的,判死刑,正在上诉中,没判之前,希望能保条命,充满希望,判了焉了好些天,上诉,又充满希望的想上诉,能不能不判死刑,搞成死缓。前一个月,另一个案子的3公斤冰毒的死刑复核下来了,执行了,又受打击,又焉了半个月,如此看他就生存在这种折磨中,在希望与绝望中。

上面说那么多,其实主要是想说5年以上在看守所,你不会觉得太绝望,因为在一起的犯人,比你严重的更多,人都是在与周围同类的比较中生存,你只要精神上没有大问题,你都能很坦然的接受你的现状,基本上开心的活着。

有评论问,如果是无罪释放,又会什么情况?如果判决最后无罪,那这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,怎么处理?

解答一下这个问题:当然答案很不美好。

首先是观点:基本不太可能出现无罪释放的情况。

为什么呢,因为抓进看守所,最开始的名堂或者说程序上的叫法,是刑事拘留,刑事拘留只有较松的证据要求,但也是必须符合了这个要求,你才会被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里。这时候你是否会被逮、会被起诉、最后判刑,还是未知的,因为还有很多细节没查清,只有一个大的案件的情况。

举个例子,一犯人放债1600万,别人不还,找了点社会的人一起去欠账人所在地收帐,四五个人把欠账的弄到一辆车,社会上帮助的为了不牵扯太深,把人弄上车以后就闪人了,然后债主一个人把欠账的拉回我们本地,路上欠账人以小便的借口跑了,打电话通知家里,家里老婆报了绑架案。

这个案子立案以后,警察抓到了这些人,会以非法拘禁拘留债主和几个帮忙的社会人员。因为案情复杂,几个社会上说我们没有参与到后面的拘禁人的活动中,但是拘留还是跑不掉,要把所有的情况查清,谁知道你们几个参与到什么情况,你知道警察还不知道,所以会把这些人全都拘留,拘留也不会产生法律纠纷。

这些年,判断刑不刑拘你,由公安局里的法制科决定,法制科和办案的警察,要对刑拘你的事负责,至少要保证他刑拘你,是经得起法律的,拘了你,你觉得冤枉以后,你要告公安局,公安局能拿得出证据证明,我拘留你符合法律规定。

这期间,警察搜集提请逮捕你的证据,然后制作提请逮捕书,报到检察院。检察根据这些材料证据,决定逮捕不逮捕你,警察的证据弄得充分确凿、清楚明白,检察院就会批捕;但如果你的罪行很轻,情节很轻,或者证据上有问题,检察院又不是傻瓜,检察院批了,检察院就要对这个批捕的决定负责。不批捕,公安就只能把你放了。虽然放你,但是他拘留你的理由是充分的,你也不能说公安机关有错,所以不会有什么赔偿,也不叫无罪释放,一般是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什么的名堂。

回到案例上,这时候参与这件事的几个社会上帮忙的人,已经查清了,只参与到把人弄到车上。没有后面拘禁的行为,罪名要成立就比较牵强,公安机关就会在时效时间内。把这几个社会人员放了,而债主继续会被批捕起诉,因为整个案件是他做的,他也符合所有的非法拘禁的罪名要件。

如果批了捕,警察继续搜集证据,制作起诉意见书报检察院,检察院拿着公安搜集的证据。再次研究有没有错漏,符合不符合判你什么罪等等,开始向法院起诉你,法院开庭的时候,证据材料经过三次的审查,不敢说天衣无缝。也基本不会有太荒唐的问题了,再然后法院根据这些材料证据,永远不可能判出个“无罪释放”来,打检察院和公安局的脸的。

所以我们工作中,拘留阶段放出去的不少,批捕阶段和起诉阶段的,就极少极少了,而且不可能会弄个什么无罪释放放人。

最后:实在出现了抓错的情况。一般疑罪从轻,为了公安的面子,为了不走国家赔偿。看守所关了多久,最后判你多久。

很遗憾的确存在这种情况,我实是求是。

但这种情况也非常非常少,因为,真的是办不下来的案子,证据不足的案子,一般在前期环节,办案民警和检察院,都会在进入起诉环节前,把人放了。

如果硬说有非法的迫害,只能说,我在这儿谈的是规则,和规则运作是否严密,执行是否走样,不排除个别情况,但个别情况就是个别情况,不能以偏概全,否定整个司法和整个规范。

乐乐橙:看了挨着的两点迷惑了……看守所不是比监狱严格且无聊吗?为什么又说留所服刑很爽?

一、留所大体上分两种:

1、一般的留所的,因为你没有多久就会放,所以基本你不会越狱什么的,看守所对待这类人员管理会松很多,你最后这点服刑时间,吃了睡睡了吃,无所事事,这种留所不多,下面的第2种:

2、留所人员中,如果靠谱的人(非偷盗类的,关系还不错,懂事听话,勤快,会理发修水管等一技之长的)会被一起安排在一个管理很松散的监舍,帮着看守所打扫卫生,发放看守所的伙食,协助干部收押犯人(例如,帮着把新进犯人衣服裤子上的金属扯下来等)。很多年前的留所服刑人员,如果刑期有个三五年的,已经有点像是所里的工勤人员一样的,哪里水管坏了,要给犯人理发,树叶要修剪,全所普查艾滋病,发放预防流感药什么的。除了不能出看守所外面大门,里面基本是自由状态,所以比在监狱好的多了。

现在,因为我前面提过,去年规定的剩余刑期超3个月的,都不能留所服刑了,硬规定。所以有机会留所服刑的人员,一下少了很多,而看守所那么多杂事,还得要人干,所以现在出来干活的犯人的要求,下降了许多,只要比较靠谱,都能成为第二种在所里打杂。你想想里面关了几百号人里面,就你十个左右,在监区里是可以自由走动的,这种感觉,从心理层面得到的满足,嘿嘿。

看守所是不是很黑暗?

一、所有的审讯室,都有监控录像,嫌疑人与讯问人之间,有铁栏隔着,办案子的警察骂你几句,当然可能,打人什么的就没可能了。全国的看守所基本都这样了。所以,说刑讯逼供很多很多年前有,现在在看守所里,不可能再刑讯逼供了,物理上无法操作,看守所也要对犯人安全负责,不会让办案的民警胡来(你胡来打人,出了事我看守所背黑锅?凭什么,绝对不干。)

二、监室里面生活有没有打架?当然有,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,何况这里面的人,多数都是江湖中人,这样的争斗,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,这是现实。我不为看守所开脱,但是学校的寝室里,都难免有打架有争斗,何况看守所关得大多数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。

我们要看的是:当前看守所和国家,对这种事件的态度,一是尽力避免,对于里面发生的打架事件,看守民警发现会立即制止,根据监控判断是非曲直以后,对打架人员加戴械具,避免整个监室形成暴力的风气。特别是现在看守所,都有监控录像,一切都有证据,各种社会舆论压力,随便被打伤了,打死了,必须要给出说法,这种健全的管理,好的制度和机制决定了,当前看守所已经非常文明的对待嫌疑人,会及时制止里面的暴力行为。

总结来说,里面出现暴力打架,可以理解,但出现以后,民警没有及时制止,导致死伤等恶性事件,那么负有制止责任的人,必然要为此负责,丢工作还是判赎职罪,都有可能。

那么如果特殊情况,暴力犯罪人员,打架斗殴,如果三两下就打完了,民警制止都还来不及,被打的就已经倒下,如果体弱居然还死了,你觉得看守所和这个社会制度,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?

三、总之一句话,国家法制的建设是有进步的,看守所里的制度是在不断完善的。制度如何完善,就是通过这些年不断的总结出事的经验教训,来弥补完善出来的。看守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简单想象中那么黑。但是,也没有些人想象中那么舒服,这毕竟是国家机器,带有强烈的暴力性质,剥夺了你的自由,让你失去平常的快乐。

里面的衣食住,三件事,都不会太好,但是大城市里所的,也是基本脱离了贫困线,负责的讲以下目标实现了:能吃饱,不会冻死,热死,睡觉这个对我等熬夜党,更是好事,早上6点30左右必须起床,晚上10点30睡觉,生活很有规律,保证对身体有益。

有时候我甚至觉得:看守所里,不能上网,不能时刻玩手机,早起早睡,准时吃饭,这么有规律的生活,在这越来越不健康生活的大城市里,实在是健康生活的典范。

看守所里的生活,简单介绍吧,理论上不应该算是泄密吧:

一日生活:早上6:30左右(大体是这时间,各地有可能不同。)起床,都得起来,睡懒觉基本别想,因为睡得是通铺,要把所有的被子打包叠好,堆放整齐。洗漱,等着7点左右,会有人来发放早餐,也就稀饭等,有钱的可以购买包子馒头鸡蛋(不符合规定,老子受不了了这是泄密)包子馒头比外面的世界略贵,但没有歌厅里面的物价那么黑,旅游景点水平,当然不排除地区差别。

钱的使用,你进了看守所,还得洗头洗脸、刷牙、大便,得要牙膏、洗发水、卫生纸等生活日常用品吧,拿钱买吧,和外面价格差不多,略贵。进所一般你会有一个帐户,看守所开设,你的亲人什么的,来看你可以把实体币存到你的帐户里。一分钱没有的穷人买不了怎么办?和有钱的人混吧,施舍些给你,对付着过吧。有的看守所能买到鸡鸭等更好的吃的,这是一个金钱社会,所以你要觉得不公平,我表示。

进出所有的门,要大声说:“报告!”

有电视看吗?先进的地方有了,周末基本全天,平时从晚上7点到10:30左右,各地不同。看什么内容,要看值班民警了,但值班民警一般尊重大多数在押人员意见。

性侵犯?自己撸吧,一个监室大堆人,目前就我所知中国的看守所,绝不会像国外监狱里,有几个犯人的私下的活动空间,无法无刻都有人,都被监控着,绝对不许一个人单独活动,加之一个社会丧心病狂者,总是少得不能再少了,像肖申克里的想性侵,也是找得人少的地方。

中国看守所里,基本没有这种时间和空间。监狱里有吗,要看情况。但中国传统中,对性犯罪嫌疑人就不待见。在看守所也一样,这样的非主流的性取向的人员,在里面可能有,这种事,也可能有,但是极个别现象,我至今从来没有见到过性侵,嗯,这是说的侵犯。

那么(双方自愿的)同性恋呢。咳,出现过,发现当然制止,调换监室。

有没有可能勾兑好,狱警能过得更好?人的社会,做好人的工作,总是有好处的。

看书的问题?能看书,很多看守所有书看,没有的,可以寄过去,经检查没问题,就会交给在押人员。但各地情况差别大,不能说绝对可以,90%以上能看书。

以上,已经极为详细了,没有刻意隐瞒任何问题,同时极不欢迎怀疑和认为我国司法黑暗的无边无际的人评论,因为老子是冒着冒范体制的风险,给大家普及一点知识,说的是我这些年看到和了解的真实情况,对得起我的良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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